實設通知〔2021〕17号
各有關單位:
為保障清明節前後的校園安全穩定,預防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師生生命财産安全,請各單位做好節假日實驗室安全管理,現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安全工作責任
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做好清明期間的值班、巡查與應急響應工作。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積極部署,嚴抓清明節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
二、開展自查,消除各類安全隐患
各單位須在4月1日前開展一次實驗室安全自查,排查安全隐患,對發現的隐患建立台帳,認真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隐患,形成閉環管理。4月1日至2日學校将組織督導專家檢查各單位實驗室安全自查台賬,同時現場抽查部分實驗室。
三、重點防範,加強危險源管理
1.切實做好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存放、标識、密封、洩漏防護等工作。加強劇毒品、爆炸品、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險品的采購、領用、儲存和使用管理,做好管制類化學品的保管和台賬記錄。對重點部位如危化品庫房、氣瓶房、特種設備和射線裝置開展全面排查和安全部署,保障安全運行。同時,嚴格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做好實驗廢棄物的分類、收集、暫存工作。
2.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加強個人防護。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實驗活動或需在特殊時間段開展的實驗,須做好報備、值守和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等相關工作。
聯系人:陳平、許婵婵,聯系電話:83590983。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