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設通知〔2022〕36号
各有關單位:
為保障實驗室安全,學校近期開展本年度第二次實驗室危險廢物委外處置,現就做好實驗室危險廢物安全管理暨存量摸底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委外處置危廢類型
廢棄化學品:過期、失效或剩餘的實驗室廢棄化學品,實驗過程中産生的廢棄化學品(含化學品廢液,其中南湖校區僅限校内不能處置的含油含渣廢液);
盛裝過化學品的空容器:盛裝過試劑、藥劑的空瓶或其他容器,無明顯殘留物;
沾染化學品的實驗耗材:實驗過程中被污染的實驗耗材,例如:一次性手套、擦拭紙、針頭、損壞的玻璃器皿等。
二、相關工作要求
1.各二級單位須規範收集各類實驗室危險廢物,嚴禁将實驗室危險廢物随意丢棄、直接排入下水道,嚴禁與生活垃圾混裝。
2.各二級單位須組織實驗室仔細盤點廢棄化學品,原則上三年内新購化學品不予處置,可經設備處在校内調劑,确需處置須由所有人承擔處置費用。
3.各二級單位須妥善做好實驗室危險廢物暫存工作,待本次委外處置時間确定後,按照要求提前進行打包和稱重。
4.請各二級單位組織本單位實驗室于12月2日前在實驗室綜合管理系統-廢棄物管理模塊中,填寫需委外處置的危險廢物明細,保證數據準确無誤。
聯系人:許婵婵、陳平,83590983。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