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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報送2019年我校科研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05-05     點擊數量:

學院(部)、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研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廳函〔2019〕37号)和《教育部科技司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研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136号)文件要求,為進一步落實科研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現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單位應深刻認識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認真負責地組織完成好本次自查自糾工作。全面落實并完善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糾工作,以充分排查和整改實驗室的各類安全隐患為抓手,以防範遏制實驗室重大安全事故為重點,對于發現的隐患和問題做到責任到人、及時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銷賬,掌握化解遏制實驗室安全風險的主動權。

2.各單位應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建立安全隐患台賬,對安全隐患進行及時整改,做好整改記錄,對短期無法整改的問題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責任人和整改完成時間,并按期複查,形成高等學校内部整改工作的閉環管理。

二、工作範圍

各單位按照要求進行布署動員,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安全檢查與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參照《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19)》(附件1),組織對本校各類科研實驗室及相關場所的安全隐患進行“全過程、全要素、全覆蓋”排查,對于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儲存、處置等環節進行重點檢查。對于近3年發生過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發現過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糾工作未達到要求的實驗室将列為重點對象。

三、時間安排

本次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1.自查自糾(2019年4~5月)

各單位按照要求進行布署動員,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安全自查方案,組織對本單位科研實驗室及相關場所進行全面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賬,逐條整改落實,并将自查自糾報告(包括自查方案、風險台賬和整改情況)報送學校。

2.教育部現場抽查(2019年6~8月)

現場抽查具體時間将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被檢查高等學校,檢查時間1天。具體抽查的實驗室名單由檢查組現場決定。各單位應提前做好準備,全力配合檢查工作,及時準确提供所需資料。學校根據現場檢查出具的書面整改意見,逐條整改落實,形成現場檢查整改報告,按時報送教育部。

3.工作總結(2019年9月)

教育部對學校上報的自查自糾報告和現場檢查整改報告進行審核,對于自查自糾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時或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由主管單位向紀檢監察部門提出問責建議,進行追責。對于存在嚴重失職渎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報送材料

1.各二級單位參照《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19)》(附件1),對标檢查項目逐一落實并在情況記錄一欄予以說明。

2.各二級單位根據自查自糾情況,按照《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報告(模闆)》(附件2)要求,編寫自查自糾報告.

3.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自查自糾報告、承諾書紙質版(一式兩份)以由二級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于5月8日17:00前報送至科學技術研究院科研平台辦公室(行健樓C315),電子檔發送至郵箱liyan_cumt@cumt.edu.cn

聯系人:趙亮 孫志強

聯系電話:83590171 83590103

附件1: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19).xlsx

附件2: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報告.doc

附件3:2019年高等學校科研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工作承諾書.docx

科研院

保衛處

設備處

2019年4月30日

責任編輯:朱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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