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重點實驗室,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1年高校“青藍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工作有關通知精神,校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推薦選拔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名額
我校教學科研二級單位(學院、重點實驗室等)實行限額推薦,超出推薦名額的學校不予受理。如無合适的推薦對象,可以不推薦。學校獨立運行的科研平台(重點實驗室)可單獨推薦。
1.優秀青年骨幹教師推薦名額:全校6名,各單位至多推薦1名。
2.中青年學術帶頭人推薦名額:全校4名,各單位至多推薦1名。
3.優秀教學團隊推薦名額:全校1個,各單位至多推薦1個。
特别說明:雙肩挑人員由所在學院(重點實驗室)負責通知,占單位推薦名額。
二、選拔要求
青藍工程培養對象的選拔條件、選拔程序和支持方式等嚴格按照《江蘇高校“青藍工程”管理辦法》(蘇教規[2017]2号)執行,有關具體事項補充如下:
1.各單位要強調政治素質首要條件,堅持師德師風第一标準,按照“四有”好老師的标準遴選推薦。
2.各單位要統籌做好隊伍建設規劃和人選推薦工作,避免與其他重大人才工程重複支持。
3.各單位要考慮學科分布,合理推薦培養對象。每個推薦人選限報優秀青年骨幹教師、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和優秀教學團隊帶頭人中的一項,不得兼報。
4.各單位要嚴格推薦人選的年齡要求,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6年1月1日以後出生),優秀教學團隊帶頭人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71年1月1日以後出生)。
5.“青藍工程”入選對象如在培養期内離開依托申報高校,視為自動放棄培養資格(組織調動除外)。
三、限報條件
1.每位申報人員限報優秀青年骨幹教師、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優秀教學團隊帶頭人中的一項,不得兼報。往期及培養期内的“青藍工程”培養對象不得降低層次或同層次再次申報。
2.已獲得國家級、省部級團隊的不得推薦申報“青藍工程”優秀教學團隊,團隊帶頭人不得推薦申報“青藍工程”培養對象。
3.已入選過國家級、省部級人才工程項目、“江蘇特聘教授計劃”、“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雙創個人、“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第一、二層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計劃”A類個人等同層次省級人才項目人員,不推薦申報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和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入選過“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第三層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計劃”BC類個人等同層次人才項目人員,不推薦申報優秀青年骨幹教師。
4.各單位要盡量考慮學科合理分布,避免過于集中在某些學科的情況。每個推薦人選限報優秀青年骨幹教師、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和優秀教學團隊培養對象中的一項,不兼報。
四、申報材料及時間節點
(一)申報材料
1.推薦表(見附件1、2、3,均一式兩份,裝訂成冊),彙總表(見附件4,一份,同時提交Excel電子版)。
2.學曆學位證書、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近五年取得的教學成果證明、承擔的主要科研項目、教改項目、獲獎及專利情況的證明等複印件一套。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論文提供全文複印件,論著、教材等專著提供封面、目錄複印件,附主要學術思想、創新成果簡介或重要章節節選(少于10頁)。團隊提供帶頭人的代表性成果等複印件。
4.申報附件材料複印件需裝訂成冊(一式一份),标注頁碼并附目錄,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蓋章确認。
(二)時間節點
1.個人申請及二級單位推薦環節(即日起至2021年1月4日)。申報人填寫相應表格并提供附件材料,報送二級單位後由所在單位組織學院專家進行評審,确定推薦對象(骨幹教師推薦表中第九項/帶頭人推薦表中第十項需學院填寫)。
2.學校推薦。各二級單位完成推薦環節後,于2021年1月5日前将本單位拟推薦人選材料,含推薦表、彙總表、附件材料等報送至人力資源部(行政樓A209-2房間),電子版發送至talents@cumt.edu.cn。人力資源部彙總後提請校學術委員會,評審确定推薦人選并公示,之後将推薦人員材料報送至江蘇省教育廳。
五、其他說明
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合理安排時間,确保申報推薦工作有序進行,申報推薦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人力資源部溝通。
未盡事宜,以江蘇省教育廳正式通知為準。
聯系人:房坤
聯系電話:83590810
人力資源部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青藍工程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推薦表.doc
附件2青藍工程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推薦表.doc
附件3青藍工程優秀教學團隊推薦表.doc
附件4 2021年度高校“青藍工程”推薦人選彙總表 .xls
附件5江蘇高校“青藍工程”管理辦法(蘇教規[2017]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