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教師:
近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發布了《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以色列科學基金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背景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以色列科學基金會(ISF)于2007年10月簽署的合作備忘錄和之後達成的合作共識,2019年雙方将共同資助合作研究項目,支持兩國科學家開展實質性的創新研究與合作。
二、2019年項目征集說明
(一)資助領域及說明
經協商,2019年的合作領域如下:
數學(申請代碼:A01)
物理(申請代碼:A03、A04、A05)
化學(申請代碼:B01、B02、B03、B04、B05、B06、B07、B08)
地球科學(申請代碼:D01、D02、D03、D04、D05、D06、D07)
納米科技(申請代碼:E01、E02、E03、E05、E06)
計算機科學(申請代碼:F02)
中方申請人請根據以上合作領域選擇一項申請代碼填寫,未按要求填寫指定申請代碼的申請書将不予受理。
(二)資助年限
項目實施周期為3年,2019年批準項目的執行期為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三)資助經費及說明
2019年将資助的合作研究項目數量為35項左右,NSFC對每個項目提供直接費用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币的經費資助(請注意:直接費用大于200萬元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經費和合作交流經費等。ISF向以方科學家提供對等的資助經費。
三、申請資格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三)中以雙方科學家之間應當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充分體現強強合作,優勢互補。
(四)更多關于申請資格的說明請見《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限項規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以下簡稱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NSFC-ISF(中以)合作研究項目”屬于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二)上年度獲得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注:“NSFC-ISF(中以)合作研究項目”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限3項的查重範圍。
五、申報要求
(一)雙方科學家需要分别根據本國基金組織的要求,填寫相應的申請書。中方申請人須按照本項目申請指南的要求向我委提交申請,以方合作者應按照ISF的要求同時向ISF提交申請,對于單方提交的申請,将不予受理。
(二)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别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号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ISF(中以)”,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要依托的基金項目批準号,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三)中方申請人除了在線填寫提交中文申請書以外,還須同時以附件形式提交以方合作者向ISF提交的英文申請書的副本。無此英文申請書副本的,将不予受理。
中方申請人和以方合作者要充分溝通協商,在此基礎上共同填寫ISF要求以方合作者提交的英文申請書。之後,中方申請人應與以方合作者聯系,取得其向ISF最終提交的英文申請書副本,上傳添加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與中文申請書一同提交。
為确保中方申請人向NSFC提交的中文申請書與以方合作者向ISF提交的英文申請書内容一緻,ISF在以方在線申請系統裡設計了如下程序,請中方申請人屆時予以配合:
1、以方申請人在線填寫好英文申請書後,将把申請書“鎖定”,生成PDF文件。
2、在以方申請人提交生成的PDF文件之前會出現一個對話框按鈕(Button)提示“發送給中方申請人批準”,然後以電子郵件(含有說明和鍊接)形式自動發送給中方申請人。
3、中方申請人點擊該鍊接即可下載以方合作者填寫英文申請書的PDF文件,閱讀後如認為與中方填寫申請書内容一緻,即可點擊檢查(Check)按鈕,系統将自動發送電子郵件給以方合作者告知中方申請人已經确認雙方所填申請書一緻。
4、中方申請人确認(點擊Check)雙方中英文申請書的一緻性對于以方合作者向ISF提交申請是必要條件,如沒有獲得中方申請人的确認,以方申請人将無法提交申請。
(四)以方合作夥伴須在以方截止日期前同時向ISF提交申請。
六、校内申報安排
申請人将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在線填寫和上傳确認無誤後,于2018年12月26日前提交科研院審核,通過審核後申請人須打印系統生成的申請書及要求報送的附件(一式兩份,經相關人員和機構簽章)交到科研院自然辦(行健樓C308)。
七、項目聯系人
1.科研院:丁棟、修偉傑
電話:0516-83590165
Email:zrb@cumt.edu.cn
2.基金委:孫姝娜、張永濤
電話:010-62325454
Email:sunsn@nsfc.gov.cn
附件: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以色列科學基金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docx
科學技術研究院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