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函〔2013〕15号
教育部 中國工程院關于印發《卓越工程師
教育培養計劃通用标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
經卓越計劃專家委員會審定,現将《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通用标準》印發給你們。請卓越計劃參與高校參照本通用标準,結合各校特色和人才培養定位,優化試點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推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不斷提升工程技術人才培養水平。
教育部 中國工程院
2013年11月28日
本通用标準規定卓越計劃各類工程型人才培養應達到的基本要求,是制訂行業标準和學校标準的宏觀指導性标準。本通用标準分為本科、碩士和博士三個層次。
一、本科工程型人才培養通用标準
1. 具有良好的工程職業道德、追求卓越的态度、愛國敬業和艱苦奮鬥精神、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較好的人文素養;
2. 具有從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關數學、自然科學知識以及一定的經濟管理等人文社會科學知識;
3. 具有良好的質量、安全、效益、環境、職業健康和服務意識;
4. 掌握紮實的工程基礎知識和本專業的基本理論知識,了解生産工藝、設備與制造系統,了解本專業的發展現狀和趨勢;
5. 具有分析、提出方案并解決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參與生産及運作系統的設計,并具有運行和維護能力;
6. 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進行産品開發和設計、技術改造與創新的初步能力;
7. 具有信息獲取和職業發展學習能力;
8. 了解本專業領域技術标準,相關行業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9. 具有較好的組織管理能力、較強的交流溝通、環境适應和團隊合作的能力;
10. 應對危機與突發事件的初步能力;
11. 具有一定的國際視野和跨文化環境下的交流、競争與合作的初步能力。
二、工程碩士人才培養通用标準
1. 具有良好的工程職業道德、追求卓越的态度、愛國敬業和艱苦奮鬥精神、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較好的人文素養;
2. 具有良好的市場、質量、職業健康和安全意識,注重環境保護、生态平衡和可持續發展;
3. 具有從事工程開發和設計所需的相關數學、自然科學、經濟管理等人文社會科學知識;
4. 掌握紮實的工程原理、工程技術和本專業的理論知識,了解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和先進生産方式以及本專業的前沿發展現狀和趨勢;
5. 具有創新性思維和系統性思維的能力;
6. 具有綜合運用所學科學理論、分析與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技術手段,獨立地解決較複雜工程問題的能力;
7. 具有開拓創新意識和進行産品開發和設計的能力,以及工程項目集成的基本能力;
8. 具有工程技術創新和開發的基本能力和處理工程與社會和自然和諧的基本能力;
9. 具有信息獲取、知識更新和終身學習的能力;
10. 熟悉本專業領域技術标準,相關行業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11. 具有良好的組織管理能力、較強的交流溝通、環境适應和團隊合作的能力;
12. 具有應對危機與突發事件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領導意識;
13. 具有國際視野和跨文化環境下的交流、競争與合作的基本能力。
三、工程博士人才培養通用标準
1. 具有良好的工程職業道德、追求卓越的态度、愛國敬業和艱苦奮鬥精神、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較好的人文素養;
2. 具有良好的市場、質量、職業健康和安全意識,注重環境保護、生态平衡、社會和諧和可持續發展;
3. 具有從事大型工程研究和開發、工程科學研究所需的相關數學、自然科學、經濟管理等人文社會科學知識;
4. 系統深入地掌握工程原理、工程技術、工程科學和本專業的理論知識,熟悉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和先進制造系統以及本專業的最新發展狀況和趨勢;
5. 具有戰略性思維、創新性思維和系統性思維的能力;
6. 具有綜合運用所學科學理論、分析與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技術手段,獨立地解決複雜工程問題的能力;
7. 具有複雜産品開發和設計能力、複雜工程項目集成能力以及處理工程與社會和自然和諧的能力;
8. 具有工程項目研究和開發能力、工程技術創新和開發的能力和工程科學研究能力;
9. 具有知識更新、知識創造和終身學習的能力;
10. 熟悉本專業領域技術标準,相關行業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11. 具有大型工程系統的組織管理能力、較強的交流溝通、環境适應和團隊合作的能力;
12. 具有應對危機與突發事件的能力和一定的領導能力;
13. 具有寬闊的國際視野和跨文化環境下的交流、競争與合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