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為了維護開學初選課的正常秩序,暨貫徹落實《伟德官网bv本科生重新學習和自修課程的管理規定(試行)》,現将有關事項明确如下
1.所有選課根據《關于做好2015-2016學年第一學期學生選課工作的通知》和《伟德官网bv本科生重新學習和自修課程的管理規定(試行)》的規定執行(詳見http://jwchu.cumt.edu.cn/DWWZ/DWWZQianTai/XJFWZX/Context.aspx?WZNRID=5507&LMMC=%u901A%u77E5%u516C%u544A)
2.請務必閱讀《伟德官网bv本科生重新學習和自修課程的管理規定(試行)》,按照規定填寫《選課申請表》并參加教學活動。
3. 想選的課沒有任何沖突,隻是由于課程沒有容量,需要擴大容量的,請将個人學号、姓名、專業班級以及課程名稱、任課教師、上課時間段信息發到郵箱:sdzzu@126.com,或填寫選課彙總表表(附件2)。
4. 所有符合選課規定但由于沖突而無法自行選課的,請自行下載填寫下方附件1的《選課申請表》,如果所選課程有沖突,務必請沖突課程的任課教師簽字同意後,(需要任課教師簽字的可以聯系開課學院教學辦公室來獲取教師聯系方式,各學院教學辦公室電話在選課通知中可查)于9月8日下午5點前交到學院教學辦公室A211史老師處(非上班時間可以從門縫塞進去),同時将填好的選課彙總表(附件2)電子版發到sdzzu@126.com。
說明:如果所選課程為2015級新生所學課程,請在備注欄注明“新生課程”,需要等到2015級新生選課結束後視課程容量情況再進行選課。
5. 所有學生請自行核對個人已選課與推薦課表是否一緻(尤其是專業選修課),如有遺漏請在選課通知的截止時間内自行在網上調整,時間截止後依舊沒有及時選課的,責任自負。
6. 教務系統開放時間:8月29日(周六)上午9:00至9月7日(周一)上午9:00。在此時間段内,可以進行補改選課,退課操作。
7. 所有需要選外院課的學生請不要直接去外院選課,請直接聯系本院教學辦。
8.所有申請選課的同學請于9月15日前登錄自己的教務系統,核對個人課表,隻有個人課表上有,才是選課成功。
9.如有其他疑問,請緻電83590611找史老師咨詢。
附件1:選課申請表.doc附件2:選課彙總表.xlsx附件3:自修課程申請表.doc
伟德官网bv教務部
教務通知(2014)第5号
關于印發《伟德官网bv本科生重新學習和自修課程的
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
各學院,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教學管理工作,保證教學質量和良好的教學秩序,根據《伟德官网bv學生學籍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結合近年來本科生學籍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學校制定了《伟德官网bv本科生重新學習和自修課程的管理規定(試行)》,對本科生申請重新學習和自修課程的範圍、學習方式、要求及申請程序等進行了規定,現予以印發,請各學院、各有關單位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伟德官网bv本科生重新學習和自修課程的管理規定(試行)》
教 務 部
2014年1月15日
附件:
伟德官网bv本科生重新學習和自修課程的管理規定(試行)
為加強教學管理,保證教學質量和良好的教學秩序,根據《伟德官网bv學生學籍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特對本科生申請重新學習和自修課程作如下規定:
第一條 學生首次修讀課程不及格或對成績不滿意者,可以申請重新學習該課程。在學校規定的彈性學制年限内,每門課程的重新學習的次數不超過2次。
1.重新學習範圍.
(1)對修讀的課程成績不滿意的,可申請重新學習;
(2)除通識教育公選課以外的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實踐環節除外)第一次參加考核但成績不及格的,給予一次免費學期初補考的機會,經補考後仍不及格者課申請重新學習;
(3)通識教育公選課不及格者,不安排補考,學生可以選擇重新學習該課程(如原選修的通識教育公選課未開設,學生需另行選修其它課程),也可以另行選修其它課程;
(4)畢業班學生申請重新學習的,最後一學期修讀的課程一般隻能選擇前10周結束考核的。選擇後10周結束考核的課程時,畢業審核時按結業生處理。
2.重新學習方式
(1)跟班重新學習。跟班重新學習是指将重新學習學生編入正常教學班級與初修學生一起學習和考核的重新學習方式。
(2)組班重新學習。組班重新學習是指當學期學校根據課程情況、重新學習人數單獨組班開課。組班重新學習的教學要求及考核要求與正常教學班級一緻。
(3)自學重新學習。當學生選修或重新學習的課程與原有選修課程存在上課時間沖突時,允許學生在征得重新學習課程的任課教師簽字同意後,按自學的方式進行重新學習。參加自學重新學習的學生需按任課教師的要求參加除課堂教學以外的其他教學活動。
3.重新學習課程的有關要求
(1)學生申請重新學習的課程每學期累計不超過2門且總學分不超過6個(降級、休學複學的學生可根據情況放寬要求);
(2)學生在第一學年内不允許申請重新學習;
(3)考試缺考、違紀及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須參加跟班重新學習或組班重新學習,不得參加自學重新學習;
(4)當學期學生選課的總學分數(含重新學習學分數)不得超過40(含40)個;
(5)重新學習某課程2次後,考試仍不及格的,不允許再次申請重新學習該課程;
(6)凡經批準重新學習某門課程的學生,要按任課教師的要求參加教學活動,學生沒有完成任課教師對出勤、作業、實驗、實踐等環節的要求,教師有權禁止其參加課程考核(教師在成績錄入界面的備注欄加“禁考”字樣),考試成績按零分記載;
(7)在規定時間内未辦理重新學習手續的學生,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考核,擅自參加考核者,其成績不予承認。
4.學生申請重新學習的程序:
(1)申請跟班重新學習和組班重新學習的學生在每學期開學後的兩周内,進行網上選課。
申請自學重新學習的學生,需在每學期開學後的兩周内,向學生所在學院提出課程重新學習的書面申請,按要求填寫《選課申請表》,交所在學院教學管理辦公室審核(自學重新學習的,需首先征得任課教師簽字同意);
(2)審核通過的材料交所在學院主管院長審批,簽署審批意見;
(3)學生所在學院将審核通過的重新學習選課彙總表交到教務部學籍服務中心;
(4)教務部學籍服務中心将有關處理結果通知學生所在學院。
第二條 允許學習成績優良且自學能力強的學生申請自修所學專業培養計劃中規定的某些未修讀的課程,經批準後免聽該課程的部分或全部,并按按任課教師要求按時完成課程平時作業、參加階段考核及課程實踐教學環節等,達到教師要求後直接申請參加該課程的考核,成績合格的,承認其考核成績,學生獲得相應學分及績點。
1.自修的對象
已經修讀的課程(輔修課程、通識公選課除外)平均學分績點在3.5及以上的學生,可申請自修本專業培養計劃中尚未修讀的部分課程。
2.自修課程的有關要求
(1)當學期學生選課的總學分數超過40(含40)的學生不得申請自修課程。
(2)實驗、實習、社會實踐及其它單獨設課的實踐教學環節、思想政治理論課、心理健康教育課、軍事訓練、社會調查和專業特殊規定的其他課程不得自修。
(3)凡經批準自修某門課程者,學生沒有完成任課教師要求的,教師有權取消其參加考核的資格(教師在成績錄入界面的備注欄加“禁考”字樣),考核成績按零分記載,且學生不具有該課程的學期初補考資格,隻能重新學習或參加畢業前補考。
3.自修的申請程序:
(1)學生在每學期初開學後的兩周内,按要求填寫《自修課程申請表》,經任課教師簽字同意後交所在學院教學管理辦公室審核;
(2)學院教學管理辦公室審核學生的申請,将審核通過的學生申請交所在學院主管院長簽署審批意見;
(3)學生所在學院将有關材料彙總後交教務部學籍服務中心;
(4)教務部學籍服務中心将最終審批結果通知學生所在學院。
第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行。
第四條 本規定由教務部負責解釋。